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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医院发生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疗事故]

广东一医院发生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疗事故]

时间:2025-02-28 12:12:13

     导读   近日,一起长达两年多的医疗纠纷迎来定论,医方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负30%次要责任……   来源:“老叶说医”微信公众号   作者:叶正松   事发两年之前,东莞。   2022年1月27日清晨,一位81岁患者因突发 晕厥 被120送至东莞市人民医院急诊科,急诊血常规提示血红蛋白下降50%左右,于是,该患者被转至消化内科收住。   因患者有黑便,当天下午,医生对其进行了胃镜检查。   不料,次日早晨,医生查房发现患者死亡。   患者家属不能接受,认为父亲死亡或与胃镜有关,又因为父亲的大便化验单显示是黄色,没必要做胃镜,医院有失职行为和医疗犯罪嫌疑。   来来回回,这一医疗纠纷经历了两年之久。   近日,在东莞市医调委的介入下,双方达成最终和解协议,本医案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负30%次要责任,赔偿13万。      图源:见水印   在这里,首先科普一下:为什么构成了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却只承担30%的次要责任?   原因有两点:   一是,医疗事故等级的划分,只取决于患者的损害后果。只要出现了患者死亡,无论医方要承担多少责任,都被定性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二是,由此可以反过来说,定性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并不意味着医方一定负主要责任。   所以,即使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但医方却负次要责任,这并不奇怪。   虽然目前,医患矛盾已经大大缓和,伤医、医闹事件有所减少。但是由于患者基数越来越大,医疗活动越来越多,网络越来越发达,患者获得碎片化的所谓医学知识的途径越来越便捷,医疗纠纷并没有减少,反而有连年增加之势。   如今的医生处在一个很尴尬的局面,给病人治好了,病人觉得是应该的,治不好就要闹。   医生觉得苦觉得累,病人呢?也觉得被骗了钱,交的钱太多,人财两空。   这是一个值得医学界和法律界,亟须引起注意的一个现象。   因为,一个医生在经历了一次医疗事故纠纷后,会对临床事业产生很大的消极心理。因为医院的后续处罚、家属的前期纠缠、业界声誉受累,这些带来的极大精神心理压力,会对涉事医生今后的职业生涯产生严重不良影响。“杯弓蛇影”“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涉事医生从此变成了小心翼翼的性格,容易把可能的后果放大化,形成胆小怕事的心理,使其不敢轻易甩开膀子干。   所以对于医疗纠纷,笔者只想说两点:   一是,个人认为,避免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沟通,把话说到位说透彻。   沟通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桥梁,沟通只要到位彻底,其实,百分之九十九的医疗纠纷,都可以避免。   所以,医生一定要将与患者有关的事情,有必要的解释,一定要完完本本,清楚明白的告知病人或其家属,取得完全知情理解。   并且,费尽口舌之后,为了保护自己,还要时时刻刻记得签法律文书,防止一旦出现预期之外的事情,翻脸不认人。   二是社会新闻媒体不客观、不全面的报道,导致公众对医院信誉的质疑,是引起医患纠纷高发的一个主要诱因。   部分新闻媒体对医学这个行业的风险性宣传不够。社会舆论常同情患方,医院及医务人员的权益却被忽视了,动辄以损害医方的利益来平息医患纠纷,一些得不到满意效果的患方,自认为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就会将医方告上法庭。   对此,笔者个人认为,对恶意将医务人员推向社会对立面,恶意诽谤污蔑医务人员的媒体、组织、个人,一定要给予严肃处理。   乱世必用重典!   而现在的医患关系领域,已经几乎可以称为“乱世”了。某些媒体以此炒作,博得眼球的行为,给医患之间造成巨大负面影响,可恨。   责编|阿泰   封面图来源|视觉中国   医脉通是专业的在线医生平台,“感知世界医学脉搏,助力中国临床决策”是平台的使命。医脉通旗下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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