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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事故死亡怎么维权[医疗事故]

发生医疗事故死亡怎么维权[医疗事故]

时间:2025-02-25 12:40:42

  一、发生医疗事故死亡怎么维权   生病了,如果有纠纷,别慌张,咱们病人和家属有权力在事发1年内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   要是人没了,那就得在15天内提交申请给医院检查尸体了。   这个请求,得在死后48小时内提出来。   而尸检,是要在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完成的,由卫生局指定的地方来做。   如果对区里、县里或者医科大
的鉴定结果不满意,我们可以在拿到鉴定书的15天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再申请鉴定。   如果还
是觉得不行,还能在15天内去法院告状。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发生医疗事故死亡怎么维权   二、医疗事故罪司法解释   医护人员如果因为疏忽或故意,导致病人死掉或是受伤很重,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了。   比如,   1、没在工作岗位上;   2、拒绝给紧急病人治病;   3、没经过许可就随便乱试新的疗法;   4、粗心大意,弄丢了检查结果;   5、用了未经批准的药、消毒液、医疗用具等。   还包括   6、不遵守法律和规定的操作规程;   7、还有很多其他类似的情况。   "严重伤害病人身体健康"就是让病人变得残疾、受重伤、得了艾滋病、乙肝这样的病,或者给他们带来了其他无法恢复的影响。   以上是发生医疗事故死亡怎么维权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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