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是谁负责的
医疗事故责任人涉及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于医疗机构,需承担赔偿与行政责任;对于医务人员,主要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需承担刑事责任。一旦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卫生行政部门将根据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

二、如何认定或鉴定医院是否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乃是指由医疗机构以及其医务工作者在医疗实践过程中因违规行为所导致的,对患者的身体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认定医疗事故需满足以下五项基本条件:首先,医疗事故的责任方必须是经考核合格并得到卫生行政机关正式批准或认可以及取得相关资质认证的各级别卫生技术人员(此范围亦涵盖从事医疗管理与后勤服务等领域的从业者);其次,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行为,这种过失行为可分为疏忽大意与过于自信两种类型,同时还须具备违法性与危害性特征;第三,医疗事故必须发生在合法合理的诊疗护理工作环节之中(包括为这些环节提供服务的后勤支援及管理工作);第四,对受害病患造成的恶劣后果必须符合“死亡、残疾、组织器官受损导致功能障碍”这一标准,否则将无法被认定为医疗事故;最后,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必须建立起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
三、医生生孩子的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的具体数额在法律上并没有统一的规定。造成伤残的,没有最高赔偿额限制;而造成死亡的,则有最高赔偿额限制。对于造成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共计11

项,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同时,法律法规还较为明确地规定了这些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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