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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重大医疗事故[医疗事故]

什么叫重大医疗事故[医疗事故]

时间:2024-12-11 11:01:57

  一、什么叫重大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即为在实施相关医疗行为或治疗期间发生的意外事件,此种情况应当与正常医疗过程中的不可避免的并发症及副作用进行区分。例如,当某患者接受肝癌切除手术时,倘若术中出现大出血、术后再次出血或是诸如感染、胆汁泄漏等严重并发症并最终致使病患离世,此类现象属于手术操作所固有的风险范畴,无法实现百分之百的安全性保障。

  若患者接受左肾切除手术,却不幸被误切除了右肾,则无疑构成了绝对意义上的重大医疗事故,医院需承担全部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六条[医疗事故案(《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一)擅离职守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本条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二、三级医疗事故分为几等残疾

  医疗事故依照其危害程度,可区分为四个级别。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或重度残疾的情况;二级医疗事故则是指对患者造成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状况;三级医疗事故则是指对患者造成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情况;而四级医疗事故则是指对患者造成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情况。

  三、职业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针对医疗事故争议所采取的有效解决措施主要涵盖了如下四个关键环节:

  首先,医师与患者之间可以通过平等、公正地协商来寻求争议的妥善解决。在双方自愿且不受任何外界压力影响的前提下,医患双方均有权行使自行协商的权益,并在达成共识后签署书面协议以明确协商成果。

  当医疗纠纷产生时,患者及其家属有权在事故或事件导致不良后果发生后的一年之内,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递交申请。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若涉及到人员伤亡的情况,家属则须在患者死亡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的15日内,向相关部门提出进行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的申请。其中,关于尸检的申请,应当在患者死亡后的48小时内提交,具体执行工作将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负责。第三,患者及家属还可以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由医疗机构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案件。

  最后,在医疗纠纷中,无论是哪一方的当事人,只要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存在质疑,便有权利在收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的15天内,向上一级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再次请求鉴定。倘若对上一级的鉴定仍心存疑虑,可在15天内启动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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