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为湖南省湘西州人民医院草菅人命、发生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进行查处,医院镇静剂超量、监护不当、抢救不及时等不当或过错医疗行为,直接导致我父亲的死亡,请查明真相并严惩涉事医院和涉事凶手,还我父亲和家属公道。
我父亲田定明,男,土家族,身份证号4331301957112*****,原湖南省龙山县交通局职工,于2016年2月退休,平时爱好钓鱼散步,身体还算硬朗健康。2023年5月12日,我父亲在龙山县人民医院检查发现脑膜瘤,家属通过各方了解,该肿瘤为良性,手术难度小风险低,由此我们选择了湖南省湘西州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进行手术切除脑膜瘤,15日我父亲到湘西州医院住院,经过一周检查观测,其身体各项指标均正常,于22日早上进行了手术,术后状态良好,在电梯比大拇指表示状态,全程能语言自主交流,术后医生安排他进监护室进行看护,当日12时15分,家属送父亲进监护室,他无需搀扶自行从推床平移至病床,因监护室为医院特殊看护场所,要求家属不能在场照看,鉴于我父亲当时状态,以及监护室的特殊护理职能,家属非常放心,期待着父亲早日康复出院。
然而我们送父亲到监护室的一别,竟是永别。当晚20时左右,我父亲主动要求进食,我哥哥给父亲叫了一份汤面,此时他的状态还非常让人放心。5月23日0时许,家属突然接到医院电话,称我父亲停止心跳,家属极为震惊,迅速赶到医院等待消息,虽经过抢救,但已成有心跳无呼吸无意识的状态,6月5日3:15医院宣布死亡。
家属通过多途径了解到,从进入监护室后,医院持续注射布托啡诺,当晚8点多我父亲要求进食,食物送到后医护人员认为太烫不给予其进食,后其要求下床上厕所,医院便在15分钟内注射3次镇定药,医院存在过量注射镇静剂且监护不当。23日0时16分,我父亲心跳骤停,0:45才实施气管插管,将近30分钟才实施高级心肺复苏,严重违反心肺复苏抢救流程。
在事发之后,医院态度冷漠,从不与家属主动联系,家属只能主动找医院寻求真相,医院一味拖延至今未果。
难以想象在一个地级市的三甲医院能出现此种惨无人道的事情,我和家人遭受到了毁灭性打击。现投诉湘西州医院草菅人命的行为,请让我们这些无助的老百姓看到光明和正义的力量,查明真相并严惩涉事医院和涉事凶手,还我父亲和家属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