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8907390038
全国咨询热线:189-0739-0038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医疗事故]

时间:2024-11-17 17:09:47

  一、法律法规和文件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二、服务对象

  群众。

  三、服务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服务要求

  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发生医疗争议(纠纷),医疗机构应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

  (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

  (二)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

  (三)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患者死亡的,还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关尸检的规定。

  五、举报投诉电话

  公共服务局举报投诉电话:023-68682603。

  • 声明:本文来源于新邵律师事务所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管理员处理
  • 标签:   医疗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