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规定如下: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九条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