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论是殴打他人、交通事故、务工造成的伤害,只要造成人身损害,都应该按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jpg)
除过错原则外,《民法典》确定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即即使无过错,也可能按无过错责任或公平原则承担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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