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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和离婚的区别是什么?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无效和离婚的区别是什么?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3-11-11 09:21:30

  离婚无效是离婚这一行为的一种结果,什么情况会造成离婚无效呢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协议离婚中,有的人认为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就已经离婚完成了,但是实际上是,离婚协议签署之后,并没有生效,双方必须拿着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之后,离婚协议才生效,双方才算离婚

  诉讼离婚中,法官判断是否准予双方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已经破裂,则法官会判决双方离婚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的问题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2、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

  《婚姻法》的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

  3、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4、父母子女关系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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