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
“警察同志,我要报警,我家大门被人用水泥封上了。”2023年6月30日,攸攸板派出所接到一起报案,派出所接警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司法所成立了调解小组,联合调解这起纠纷。
攸攸板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案情。这起纠纷起源于2014年4月,当事人温某某承包了李某某村里的两间正房、380平米库房的承建工程,同年8月竣工交付给李某某,之后双方因工程款数额屡次发生纠纷均未解决。2023年6月30日,双方再因剩余工程款问题发生纠纷,温某某一气之下用混凝土将李某某家的大门封堵,李某某选择了报警处理。
在调解初期,长达9年的纠纷让双方情绪都较为激动,为避免矛盾升级,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了疏导劝解,缓和了双方情绪,并采取“面对面”和“背靠背”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展开分析,再根据双方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分别进行了说服教育。调解工作从上午10时一直持续到下午14时,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四个多小时的连续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李某某在两年内分四次支付温某某剩余工程款40000元,温某某当天将李某某家门的混凝土清理完毕。本次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双方均表示满意并当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jpg)
近年来,攸攸板司法所始终将维护群众利益、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 ,在解决群众矛盾纠纷的同时,对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让群众养成法治思维、理性处理。努力做到调解与普法有机结合、同向推进,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目的。.jpg)
来源 | 回民区司法局
原标题:《【城事】承揽工程起纠纷 人民调解释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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