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能源、基础设施领域
? 国家能源局: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突破11亿千瓦
据行业最新统计,截至2022年5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11亿千瓦,同比增长15.1%;其中,常规水电3.6亿千瓦、抽水蓄能0.4亿千瓦,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装机突破7亿千瓦。
1-5月,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4349万千瓦,占全国发电新增装机的82.1%,已成为我国发电新增装机的主体。
1-5月,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1.0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8%,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1.5%。
? 两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
6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明确各地根据市场放开电源实际情况,鼓励新能源场站和配建储能联合参与市场,利用储能改善新能源涉网性能,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储能越来越受到重视,成为众多风电、光伏项目的标配。
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1-6月,全国共签约/规划风光储项目47个,已明确的项目规模为81.22GW,已明确的投资金额为3743.97亿元。
初步统计,中国能建、国家能源集团、山西国际能源集团、京能、中国华能、国家电投、粤电力、华润、中国电建、中国华电、粤水电、中广核新能源、甘肃电投、蒙能集团、大唐、南水北调集团、水发能源集团、中核集团等18家央国企签约风光储项目43个,项目规划规模51.52GW,投资总额3585.97亿元。在已明确的项目规模中,中国能建以18.54GW排名第一,国家能源集团以9.26GW排名第二,山西国际能源集团以7GW位列第三。京能、中国华能、国家电投、粤电力、华润、中国电建、中国华电、粤水电、中广核新能源签约规模均超1GW。
? 国家发改委: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6月28日消息,中共中央宣传部就“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举行发布会,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杨荫凯表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重点聚焦三个领域,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一是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传统基础设施水平;适度超前布局有利于引领产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基础设施。
二是扩大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投资。加大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进程。.jpg)
三是加强社会民生领域补短板建设。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排水设施建设,着力加强社会领域建设。
? 六部门:出台新政布局工业能效提升!旨在加快分布式风电、光伏开发!
6月29日,工信部等六部门发布《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围绕多领域工业节能做出部署。
对于工业能效提升目标,文件明确:到2025年,重点工业行业能效全面提升,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能效明显提升,绿色低碳能源利用比例显著提高,节能提效工艺技术装备广泛应用,标准、服务和监管体系逐步完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重点产品能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能尽其用、效率至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众的共同理念和普遍要求,节能提效进一步成为绿色低碳的“第一能源”和降耗减碳的首要举措。
加快推进煤炭利用高效化、清洁化。有序推动煤炭减量替代,推进煤炭向清洁燃料、优质原料和高质材料转变。加快应用煤炭清洁高效燃烧、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按照“以气定改”原则有序推进工业燃煤天然气替代。引导企业有序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
加快推进工业用能多元化、绿色化。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鼓励通过电力市场购买绿色电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升级和行业特色应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
加快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低碳化。在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及其他行业加热、烘干、蒸汽供应等环节,推广电炉钢、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替代工艺技术装备,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稳妥有序对工业生产过程中低温热源进行电气化改造。鼓励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满足电能替代项目的用电需求。到2025年,电能占工业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
二、房地产行业
? 农业部: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6月10日,农业部发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2022年7月10日。《征求意见稿》提出,承包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承包合同:
(一)承包方消亡的;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转让的;
(三)承包地被全部征收的;
(四)承包方自愿交回全部承包地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八部门: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
6月21日,住建部、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要加快落实租金减免政策措施。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对出租人减免租金的,税务部门根据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 央行: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
6月29日,据央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22年第二季度(总第97次)例会于6月24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指出,当前全球经济增长放缓、通胀高位运行,地缘政治冲突持续,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向好但任务仍然艰巨,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要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统筹抓好稳就业和稳物价,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强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加大稳健货币政策实施力度,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主动应对,提振信心,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力支持,
在房地产方面,会议明确,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据悉,此前人民银行也表示,将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探索新发展模式的要求,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稳妥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加快完善住房租赁金融政策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建筑行业
? 两部门:8月1日起,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提高至80%!
6月14日,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自此日期起签订的工程合同应按照本通知执行。其中明确:
(1)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jpg)
(2)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以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3)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新开工项目可以推行过程结算。
(4)除本通知所规范事项外,其它有关事项继续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执行。
? 江苏高院:发布《关于建立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联动解纷机制的意见》
6月23日,江苏高院、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联动解纷机制的意见》。
《意见》提出,对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涉建设工程价款纠纷,当事人同意调解的,人民法院纳入诉前调解平台管理。人民法院诉讼服务部门负责此类纠纷诉前解纷引导工作,相关审判业务部门指派建设工程类案审理法官跟踪进行法律指导。
? 人社部:明确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事项
6月24日,人社部发布了《关于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通知》提出,施工企业暂缓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缓缴期限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缓缴期结束后,确需延长缓缴期限的,经本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作适当延长并报我部备案。
? 国家发改委: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国家发改委消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重要指示要求,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的决策部署,6月29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电视电话会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胡祖才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杨荫凯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3月份以来,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和乌克兰危机等超预期因素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投资对于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凸显。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认识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是扩大国内需求、稳住经济大盘的重要支撑,是优化供给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是把握工程建设窗口、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先决条件。
会议强调,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发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实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