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1月26日,浙江省中医院发生医源性艾滋病病毒感染事件。经国家卫计委彻查,此次传染源为一名治疗者在治疗过程中因个人原因在医院外感染艾滋病病毒,浙江省中医院一名技术人员违反‘一人一管一抛弃’操作规程,在操作中重复使用吸管造成交叉污染,导致部分治疗者感染艾滋病病毒,造成重大医疗事故。经疾控机构检测,确诊5例。事件的发生造成了民众的恐慌、降低了民众对医院信任,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关于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发生的热议和反思。

我从事艾滋防控工作多年,深知我国为保证医疗安全,已经陆续出台、完善了很多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等,对传染性疾病的管理更是十分严格,其中“一人一管一抛弃”就是一条最基本的操作规程。按理说,在此严格、细致的制度保护下,艾滋病这样的传染病已经很难在医疗过程中找到扩散的机会,那么因何会出现此次事故呢?
专家认为,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个别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安全意识缺失,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规范落实不力,没有严格遵守技术规范和标准化操作规程开展诊疗工作。

资深医院管理者詹先生则表示,属于一次性耗材的医用吸管在操作中重复使用,很大的原因在于想要节约成本。现行制度规定,10元进的耗材就必须10元卖出,不能加价,如果丢了或者损耗就得自己赔。但在实操中,损耗在所难免,医疗人员就可能忽视了安全,采取这种“堤内损失堤外补”的做法节约成本,故而酿成了此次大祸。医疗人员的做法肯定是错误的,但制度的瑕疵因素也要考虑。
我对专家和詹先生的看法都深表认同,但如果已经加强了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制度也允许10元钱进的耗材可以20元卖出,这种事故就能彻底避免吗?我认为,某些人为了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总是敢于“赌一把”的,所以在对本次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惩、以儆效尤的同时,是否也能在制度上再做一些改变。医院绝不是一般的企业,医生的收益不应当和医院的营业额挂钩,耗材的损失以及药品、检测的收益等都应与医生无关,这样就可以避免他们为了增加医院的收益或减少损失而去损害病人的权益、争取利益了。
事故的前因后果到这里基本已经厘清了,但在有人爆料称本次事故的感染源是一名娶妻的男同后,大众的关注点便神奇地从事故原因转向了男同群体。关于男同因滥交感染艾滋、男同骗婚传染妻子艾滋……的帖子层出不穷,大众对男同的指责谩骂甚嚣尘上。广大男同对此深表冤枉,我也忍不住要为他们说两

句公道话!

就此爆料而言,至少有以下三方面的误区:
首先,认为男同感染几率高是因为滥交。在对方是艾滋感染者的情况下,一次无保护性行为,女传男的概率大概是1/1000-1/500,男传女的概率是1/500-1/300,而男传男的概率则要大得多,其中插入方的感染几率为1/800,接受方的感染几率为1/100。究其原因:首先肠道粘膜较阴道粘膜易受损,血管丰富,且有很多的巨噬细胞和郎格罕细胞,是HIV喜欢的靶细胞;其次由于直肠粘膜较薄,加之分泌的润滑液体较少,易在肛交过程中造成双方的粘膜破损甚至出血,这样就大大增加了感染的概率。
其次,认为男同的感染人数比异性感染的人数多。据中国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吴尊友介绍,2016年前9个月,全国对1.2亿人次进行了艾滋病检测,新诊断发现艾滋病感染者9.6万人,94.2%是经性途径传播,异性性接触感染人数最多,占比66.7%,男男同性性接触感染者占比27.5%。
最后,认为男同故意传播艾滋病毒。事故中医务人员大胆重复使用一次性吸管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患者的艾滋病毒检测结果为阴,所以爆料中的男同并不知自己已感染艾滋病毒,没有故意传播给妻子和他人,只是隐瞒性取向娶妻这点确实不妥。实际上,已经被确诊的感染者,不管是不是男同,多会及时接受抗病毒治疗,在体内病毒数量被控制到检测限下后基本就不会传染给他人了。

本次事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林霄希望大家可以在以下方面多加关注:
1、进一步完善医疗制度,严惩事故责任人,让民众踏实地走进医院大门;
2、选择正确的检测方法。艾滋病毒存在窗口期,高危行为之后不要通过献血的方式去检测是否感染,应该到医院或疾控接受专业检测;
3、男同应慎重对待婚姻问题。性取向是无法更改的,如果结婚后出轨同性感染艾滋病毒,妻儿和自己都会受到伤害;
4、尊重不同的性取向,让同性恋敢于在阳光下生活、享受法律保护。这样既可以规范同性性行为,减少感染几率,也可以避免他们传染给异性,扩大传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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