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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死因不明可以鉴定[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死因不明可以鉴定[医疗事故]

时间:2025-02-21 11:03:32

  法律分析:   1.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对死因有异议的,应进行尸检。   2. 确定医疗事故因果关系,可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具体规定如下:   1. 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应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至7日。尸检需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双方可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或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拖延尸检影响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方承担责任。   2.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医疗事故争议申请后,如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时,也可共同委托该医学会组织鉴定。   3. 专家鉴定组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需专家鉴定组成员过半数通过
,鉴定过程应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提交的材料、鉴定过程说明、医疗行为是否违规、医疗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等级及对患者的医学建议。